路透引述未具名人士的話報導,中國的互聯網監管機構將要求該國的科技巨頭在進行投資或籌集資金之前獲得批准。
路透週三報導,中國網信辦正在起草新的指引,規定任何擁有超過1億用戶或營收超過100億元人民幣(16億美元)的公司,在上述交易之前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路透稱,任何網路公司如果屬於去年發布之負面清單提及的領域,也需要事先獲批。
中國監管機構越來越多地審查由騰訊和阿里巴巴每年執行的交易,北京認為這些交易有助於鞏固其在相關領域的主導地位。
自2021年以來,監管機構對過去十年蓬勃發展時期達成的數十筆交易處以罰款,互聯網行業的許多投資因而降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