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騰訊(00700)在2016年7月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一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依據《反壟斷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30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倘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數項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同時罰款50萬元人民幣。
3年內須每年交履行報告
市監總局稱,接獲舉報後,對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涉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立案調查。結果表明,該案相關市場為中國境內網絡音樂播放平台市場,正版音樂版權則屬網絡音樂播放平台運營的核心資產和關鍵性資源;2016年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在相關市場份額,分別為約30%與約40%,騰訊通過與市場主要競爭對手合併,獲得較高的市場份額,集中後實體佔有的獨家曲庫資源超過80%,或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權方與其達成更多獨家版權協議,又或要求版權方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交易條件,同時也有能力透過支付高額預付金等版權付費模式,提高市場進入壁壘,對相關市場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因此,該局依法對騰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騰訊及關聯公司須在10天內制定整改方案,並提交當局審核;騰訊3年內要每年向市監總局報告履行義務情況,局方將依法嚴格監督其執行情況。
騰訊回應,將認真遵守決定,嚴格落實監管要求,依法合規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市場的良性競爭;強調將壓實責任,與騰訊音樂等關聯公司在規定時限內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按照處罰決定的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確保整改到位。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孟雁北認為,市監總局對上述案件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已是相關違法行為的罰款上限。據悉,新修訂的《反壟斷法》草案將大幅提高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的懲處力度,惟尚待公布實施。
分析:科網股監管風險未止
利達基金經理及合夥人黃耀宗指出,市監總局對騰訊作行政處罰,勒令騰訊解除相關版權,市場較憂慮該集團過去投放相當多資源獲取版權,而現在又如何在不違規的情況下賺取收入,公司預測市盈率也須因而調整,估值難免受壓。他補充,當局目前對其中一宗案件頒布決定,有機會波及其他作出類近投資的科網公司,估計科網板塊的不確定風險仍未解除。
富瑞則發表報告,指市監局近期的決定將減輕市場對線上音樂行業前景的擔憂,相信騰訊音樂的股價已經計入失去獨家版權協議等的擔憂。
另外,網易(09999)旗下網易雲發公告,稱網易雲音樂堅決支持市監總局處罰決定,形容這將持續改善中國網絡音樂版權授權環境。網易雲音樂承諾依法合規經營,堅決不與上游版權方簽訂網絡音樂獨家版權協議,維護網絡音樂市場公平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