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5月12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案號(2020)京73行初10187號,審理法院為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裁判結果為駁回訴訟請求。
該判決書顯示,本案中,訴爭商標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於2019年5月申請的38307327號純文字商標“鴻蒙”。引證商標一為圖形文字組合商標“CRM鴻蒙及圖”,其中文識別部分為“鴻蒙”,引證商標二為純文字商標“鴻蒙”。故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至二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本案裁判結果為駁回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