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監管機構週三公佈了一項新規則草案,以加強空白支票公司投資者的披露並剝奪他們的法律保護批評者認為允許空殼公司發布過於樂觀的盈利預測。
在2020年和2021年初的交易狂潮引發了對一些投資者獲得原始交易的擔憂之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舉措是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進行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
華爾街近年來最大的淘金熱,SPAC是通過上市籌集資金以收購私人公司並將其上市的空殼公司,使目標公司能夠避開傳統首次公開募股(IPO)的更嚴格的監管審查。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提案需要徵求意見,其主要目的是通過為SPAC投資者提供類似於他們在IPO過程中獲得的保護來彌補這一漏洞。
“今天的提議如果被採納,將代表適用於SPAC的規則發生巨大變化,”律師事務所Mayer Brown的合夥人、為公司提供IPO和其他交易方面的建議,他在給路透社的電子郵件中寫道。“SEC顯然專注於創造激勵措施……進行與傳統IPO相同的盡職調查。”
該規則將要求SPAC披露有關其發起人、薪酬、利益衝突和股份稀釋的更多細節。
它還將加強有關目標收購的披露,稱為“de-SPAC”,更多信息,包括發起人對交易是否對投資者公平以及擬議交易是否經過第三方審查的看法。此類披露必須在對收購進行任何徵求投票前至少20天發布。
SEC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表示:“從公眾籌集資金的公司應在投資者做出關鍵投資決定時提供全面和公平的披露。”
該規則還將剝奪SPAC對前瞻性陳述(例如收益預測)的責任安全港。
由於擔心披露不足和高收入預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加強了對SPAC的監管。路透社去年報導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考慮制定新的指導方針,以控制SPAC的增長預測。
SPAC贊助商表示,這些預測對投資者很重要,尤其是當目標是無利可圖的初創公司時,但投資者倡導者表示,他們經常過於樂觀或誤導,但受到法律安全港的保護。
“取消法定安全港……將導致SPAC發行人及其顧問在包含與擬議業務合併有關的備考和其他財務信息時更加謹慎,”紐約合夥人莫里斯·德費奧表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如果SPAC不符合某些條件,他們可能必須註冊為投資公司,從而使他們遵守一系列其他規則。
這些條件包括:以特定形式維持資產,在SPACIPO後18個月內與目標公司達成交易,在24個月內完成交易,並確保新合併的公司主要從事與目標公司相同的業務。
Gensler補充說,促成交易的看門人,如審計師、律師和承銷商,也應對SPAC上市前後的工作負責。
美國SPAC市場在2021年經歷了瘋狂的發展,上半年交易量激增,下半年迅速降溫。根據Renaissance Capital的數據,到2021年,總共有604家SPAC籌集了1440億美元。